电热蚊香液 1.5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福建腾峰日化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WP20250029 · 还有 3 年 4 个月到期
2025-03-16 登记剩余 67%2030-03-15 到期
登记证号
WP20250029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1.5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25-03-16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. 使用时,逆时针旋开瓶盖,将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,注意不要碰及芯棒的顶部。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;接通电源(220V),灯亮时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保持液瓶竖直状态,无需旋下液瓶。当药液用完,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然后更换液瓶。使用时勿侧放或倒放蚊香液。 2. 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,于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。 3. 初次使用需提前1小时通电预热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以四氟苯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用于室内防蚊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时,请注意通风。 2. 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, 确保不被窗帘,床单遮盖。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 3. 仅用于室内;蚕室及附近禁用。 4. 用后洗手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;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使用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2.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。 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 4. 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1.5%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1.5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P20250029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P20250029,有效期至 2030-03-15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福建腾峰日化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许坑平安东路37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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