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0.60% 醇基气雾剂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、蝇、蜚蠊 · 生产企业: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WL20130011 · 已过期 10 年 8 个月
2013-02-06 登记已过期2016-02-06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WL20130011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醇基气雾剂
总含量
0.60%
毒性
微毒(原药低毒)
首次登记
2013-02-06

杀虫气雾剂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、蝇、蜚蠊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使罐身垂直,揿动喷头即有杀虫雾喷出。驱杀蚊、蝇时,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。驱杀蜚蠊(俗称蟑螂)时,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。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
有效成分

杀虫气雾剂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、氯菊酯为杀虫有效成分,以食用酒精为溶剂精致而成。可用于室内驱杀蚊、蝇、蟑螂。
注意事项
1. 勿直接喷于人体肤面、食物、食具和高档物具上; 2. 勿向火源和红热物品喷射或放置火源旁,家用电器上; 3. 本品为加压金属罐包装,勿撬、敲、穿刺; 4. 用后注意适当通风; 5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; 6. 勿倒置或近火使用,空罐妥善处置; 7. 本品对鱼、蚕有害,禁止在蚕室、桑园及其附近使用,不可抛入鱼塘,用后请洗手并注意通风。 8. 本品以食用酒精为溶剂,酒精过敏体质者禁用。 9. 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10. 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火源,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不慎吸入,请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。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,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,若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严禁猛烈撞击,不得倒置,严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、运输。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,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,贮存温度不得超过50℃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远离儿童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杀虫气雾剂常见问题

杀虫气雾剂能防治什么?

杀虫气雾剂 0.60% 醇基气雾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、蝇、蜚蠊)。

杀虫气雾剂毒性大吗?

杀虫气雾剂 0.60% 醇基气雾剂的登记毒性为微毒(原药低毒)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L20130011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L20130011,有效期至 2016-02-06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陈桥镇8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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