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) | 施用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卫生 | 蚊 | 电热加温 |
使用技术要求
1. 开启药瓶塑料盖,并将芯棒对准电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;
2. 接通电源,电热器开始加热;
3. 不用时,请切断电源;
有效成分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产品性能
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蚊。每瓶45毫升,每天使用8小时,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、添加药液。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,请与神象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不慎误食,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,可洗胃、不能催吐;如不慎吸入,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,并及时就医。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时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;不慎沾染皮肤,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;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,
质量保证期
2年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电热蚊香液 0.8%登记的使用范围:卫生(蚊)。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电热蚊香液 0.8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WL20050029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登记证号 WL20050029,有效期至 2009-01-25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生产企业
福建神象工贸有限公司南安洪濑分公司的登记证书
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