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虫菊提取物 1.5% 水乳剂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、蜚蠊、蝇 · 生产企业:湖北宝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WP20250124 · 还有 3 年 9 个月到期
2025-09-01 登记剩余 77%2030-08-31 到期
登记证号
WP20250124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水乳剂
总含量
1.5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25-09-01

除虫菊提取物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1.5毫升/立方米喷雾
室内蜚蠊15毫升/平方米喷雾
室内蝇1.5毫升/立方米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 按标签推荐用量,取本品直接喷雾在蚊、蝇、蜚蠊(俗称蟑螂)出没或者栖息处。 2. 施药后人、畜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30—60分钟。打开门窗对房间充分通风后,人畜方可再次进入。

有效成分

除虫菊提取物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以除虫菊提取物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对蚊、蝇、蜚蠊等昆虫具有击倒、杀死作用,可用于家庭、学校、医院、会所、宾馆、超市、餐厅、办公场所、食品工厂、养殖场等室内环境防治蚊、蝇、蜚蠊(俗称蟑螂)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 2. 本品仅用于室内。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。 3. 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4.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接触。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、鞋子,戴帽子、口罩、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水和进食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,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。 5.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 6.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属神经毒剂。中毒症状为口、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,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等症状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接触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2.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 4. 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 5. 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,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质量浓度15克/升。

除虫菊提取物常见问题

除虫菊提取物能防治什么?

除虫菊提取物 1.5% 水乳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)、室内(蜚蠊)、室内(蝇)。

除虫菊提取物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室内蚊:1.5毫升/立方米,喷雾;室内蜚蠊:15毫升/平方米,喷雾;其余 1 项见本页使用方法和用药量。

除虫菊提取物毒性大吗?

除虫菊提取物 1.5% 水乳剂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P20250124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P20250124,有效期至 2030-08-31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湖北宝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荆门市掇刀区蒙华铁路以东、站场三路以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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