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蚊胺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) | 施用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卫生 | 蚊 | 涂抹 |
使用技术要求
直接涂抹于皮肤裸露部位,需涂抹均匀。勿用于口、眼睛及其周围皮肤,成人适合使用。
有效成分
避蚊胺标签说明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产品性能
本品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避效果,可保护6小时以上,是居家、旅游、野营的防护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 勿用于口、眼睛及其周围皮肤。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避免与眼睛接触。避火使用。
2. 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
3. 用后洗手。
4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5. 本品忌食,远离儿童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及时就医。无特殊解毒剂,如果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。如眼睛接触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及时就医。如误服,立即饮1—2 杯水和催吐,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
2.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
4. 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5. 本品为易燃液体,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、热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质量浓度138克/升。
避蚊胺常见问题
避蚊胺能防治什么?
避蚊胺 15% 驱蚊液登记的使用范围:卫生(蚊)。
避蚊胺毒性大吗?
避蚊胺 15% 驱蚊液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WP20250143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登记证号 WP20250143,有效期至 2030-10-29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生产企业
沧州磐希化工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、北至化工一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