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·克 3% 颗粒剂

杀虫剂 · 用于甘蔗防治蔗螟、蔗龟 · 生产企业: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PD20096067 · 已过期 10 年 1 个月
2009-06-18 登记已过期2016-09-07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PD20096067
农药类别
杀虫剂
剂型
颗粒剂
总含量
3%
毒性
高毒
首次登记
2009-06-18

甲·克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甘蔗蔗螟5000-6000克/亩沟施
甘蔗蔗龟5000-6000克/亩沟施
使用技术要求
1. 甘蔗害虫的防治采用土壤沟施施药法,施药后覆土。 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
有效成分

甲·克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剂是针对地下害虫开发的一种复配杀虫剂。是一种内吸性、杀虫、杀线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薰蒸作用。对甘蔗、棉花上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甘蔗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3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5. 注意避免污染水源,禁止鸟类接触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 6.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对症治疗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,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甲·克常见问题

甲·克能防治什么?

甲·克 3% 颗粒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甘蔗(蔗螟)、甘蔗(蔗龟)。

甲·克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甘蔗蔗螟:5000-6000克/亩,沟施;甘蔗蔗龟:5000-6000克/亩,沟施。

甲·克的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?每季最多用几次?

本品在甘蔗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
甲·克毒性大吗?

甲·克 3% 颗粒剂的登记毒性为高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PD20096067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PD20096067,有效期至 2016-09-07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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