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2% 颗粒剂

除草剂 · 用于移栽水稻田防治一年生杂草 · 生产企业: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LS20150342 · 已过期 8 年 10 个月
2015-12-17 登记已过期2017-12-17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LS20150342
农药类别
除草剂
剂型
颗粒剂
总含量
2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15-12-17

苄·乙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300-400克/亩撒施
使用技术要求
1. 水稻移栽返青后均匀撒施。早中稻移栽后7-10天,晚稻移栽后5-8天,水稻活棵后用药。 2. 施药前须灌水3-5厘米,水层在水稻心叶以下。施药后要保水5-7天,对缺水田要缓灌补水,切忌断水干田或水淹水稻心叶。 3. 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,避免药害,秧龄过小,药后低温引发药害,保证整地质量和施药均匀以保证药效和安全性。

有效成分

bensulfuron-methyl · 含量 0.6%
该成分的登记产品和厂家 →

苄·乙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,通过杂草的根部、叶片、芽鞘等部位吸收,阻碍杂草体内氨基酸、蛋白质的合成,是一种选择性水稻移栽田除草剂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 2.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(即秧龄30天以上,叶龄6叶以上的插秧田),严禁用于秧田、抛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及弱苗移栽田、制种田,以免药害。严禁用于其它植物。 3. 漏水田、沙性田不能使用。 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7. 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苄·乙常见问题

苄·乙能防治什么?

苄·乙 2% 颗粒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移栽水稻田(一年生杂草)。

苄·乙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:300-400克/亩,撒施。

苄·乙每季最多用几次?

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

苄·乙毒性大吗?

苄·乙 2% 颗粒剂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LS20150342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LS20150342,有效期至 2017-12-17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大岩路66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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