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0.57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卫生防治蚊、蝇、蜚蠊 · 生产企业:山东昌裕集团宝乐来日用化工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WL20100244 · 已过期 13 年 2 个月
2010-08-31 登记已过期2013-08-31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WL20100244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气雾剂
总含量
0.57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10-08-31

杀虫气雾剂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关闭门窗。驱杀蚊、蝇时,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。驱杀蜚蠊(俗称蟑螂)时,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。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并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
有效成分

杀虫气雾剂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菊酯为主要原料,对蚊、蝇、蜚蠊(俗称蟑螂)有驱杀作用,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对鱼、蚕高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止使用。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直接喷射。 2. 本品易燃,勿接近火源、电源、易燃易爆品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3. 切勿阳光下暴晒,存放于小于50摄氏度的地方。 4. 用后洗手,勿倒置喷射,空罐严禁再次充装,燕置于不危害公共环境处。 5. 过敏者禁用;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药液沾上皮肤,应使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搬运产品时应轻取轻放、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、不得倒置。运输应有易燃、易爆标志。 2.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能与易燃易爆 品、种子、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粮食、强氧化剂等共储混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杀虫气雾剂常见问题

杀虫气雾剂能防治什么?

杀虫气雾剂 0.57%登记的使用范围:卫生(蚊、蝇、蜚蠊)。

杀虫气雾剂毒性大吗?

杀虫气雾剂 0.57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L20100244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L20100244,有效期至 2013-08-31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山东昌裕集团宝乐来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开发区西区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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