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0.9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卫生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WL20110121 · 已过期 13 年
2011-10-13 登记已过期2013-10-13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WL20110121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0.9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11-10-13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卫生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药力散发均匀,可连续使用40天(每天8小时),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。使用方便。是现代家居驱蚊之良品之一。 1.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。 2. 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; 3. 将驱蚊器插上电源,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; 4. 用毕切断电源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蚊,使用简便,为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和急救措施,若有误服,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就医。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后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 以上,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。 2.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 3. 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0.9%登记的使用范围:卫生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0.9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L20110121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L20110121,有效期至 2013-10-13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福建省漳洲市龙文工业开发区北环城路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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