咪唑乙烟酸 10% 水剂

除草剂 · 用于大豆田防治一年生杂草 · 生产企业: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LS20030725 · 已过期 17 年 10 个月
2003-03-27 登记已过期2008-12-31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LS20030725
农药类别
除草剂
剂型
水剂
总含量
10%
毒性
低毒
首次登记
2003-03-27

咪唑乙烟酸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大豆田一年生杂草60-70毫升/亩土壤或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 在大豆播后或杂草齐出期,均匀喷雾,使药剂充分接触土壤或茎叶。 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
有效成分

咪唑乙烟酸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。通过根、叶吸收,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,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,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,影响缬氨酸、亮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破坏蛋白质,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。
注意事项
1. 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,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对药敏感的作物如:白菜、油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茄子、辣椒、蕃茄、甜菜、西瓜、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草烟三年内种植。 2. 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复; 3. 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、眼镜等防护措施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; 4. 本产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 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; 5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 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 2.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. 若误服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肥料混合存放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咪唑乙烟酸常见问题

咪唑乙烟酸能防治什么?

咪唑乙烟酸 10% 水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大豆田(一年生杂草)。

咪唑乙烟酸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大豆田一年生杂草:60-70毫升/亩,土壤或茎叶喷雾。

咪唑乙烟酸每季最多用几次?

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
咪唑乙烟酸毒性大吗?

咪唑乙烟酸 10% 水剂的登记毒性为低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LS20030725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LS20030725,有效期至 2008-12-31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山东省博兴经济开发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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