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双 3.6% 颗粒剂

杀虫剂 · 用于水稻防治螟虫 · 生产企业:福建省厦门市绿地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PD20085148 · 已过期 2 年 10 个月
2008-12-23 登记已过期2023-12-23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PD20085148
农药类别
杀虫剂
剂型
颗粒剂
总含量
3.6%
毒性
中等毒
首次登记
2008-12-23

杀虫双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水稻螟虫1000-1389克/亩撒施
使用技术要求
在螟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本均匀撒施。

有效成分

杀虫双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仿生沙蚕毒类制剂,具有胃毒及内吸作用,兼具熏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 安全间隔期早稻7天、晚稻15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、蜜源作物药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3. 为保证药效,应保持水田3—5厘米的水层,保持3—5天;本品对棉花、十字花科蔬菜和某些豆类敏感,尤以夏天较会产生药害,用药应谨慎。 4. 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按说明使用。 5. 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物质混用。 6.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 7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 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 2.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用阿托品解毒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 处,并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的库房内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饲料和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不可挤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杀虫双常见问题

杀虫双能防治什么?

杀虫双 3.6% 颗粒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水稻(螟虫)。

杀虫双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水稻螟虫:1000-1389克/亩,撒施。

杀虫双的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?每季最多用几次?

安全间隔期早稻7天、晚稻15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
杀虫双毒性大吗?

杀虫双 3.6% 颗粒剂的登记毒性为中等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PD20085148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PD20085148,有效期至 2023-12-23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福建省厦门市绿地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同安城南工业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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