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·辛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) | 施用方法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甘蓝 | 黄条跳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施药防治,均匀喷雾。
2. 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甜菜、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
3. 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使用,下雨天大风天请勿施药。
有效成分
毒·辛标签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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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
本品为复配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和熏蒸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毒杀害虫。在推荐剂量下使用,对作物安全。对甘蓝黄条跳甲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
2. 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和进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3. 本品对蜜蜂及家蚕有毒,使用时应注意远离蜂群及养蚕场所,并避开花期使用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对鱼属有毒,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不要用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. 不要随意增加该产品的用药量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。
5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6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轻度症状:头痛、恶心、多汗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全血胆碱酯酶下降、流涎、嗜睡、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:呕吐、腹抽搐、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大汗、流涎、腹泻。重者昏迷、癫痫样抽搐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 急救: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;误服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如中毒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与居民区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毒·辛常见问题
毒·辛能防治什么?
毒·辛 25% 乳油登记的使用范围:甘蓝(黄条跳甲)。
毒·辛的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?每季最多用几次?
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
毒·辛毒性大吗?
毒·辛 25% 乳油的登记毒性为中等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PD20097305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登记证号 PD20097305,有效期至 2014-10-26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生产企业
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的登记证书
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南洲南路27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