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菌胺醋酸盐 1.8% 水剂

杀菌剂 · 用于棉花、水稻、苹果树防治枯萎病、稻瘟病、黑条矮缩病 · 生产企业: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PD20101188 · 还有 3 年 3 个月到期
2010-02-08 登记剩余 16%2030-02-07 到期
登记证号
PD20101188
农药类别
杀菌剂
剂型
水剂
总含量
1.8%
毒性
低毒
首次登记
2010-02-08

辛菌胺醋酸盐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棉花枯萎病300倍液喷雾
水稻稻瘟病80-100毫升/亩喷雾
水稻黑条矮缩病80-100毫升/亩喷雾
苹果树腐烂病涂病疤
辣椒病毒病400-600倍液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 应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最佳。 2. 在春秋两季果树修剪时、果树发芽前和落叶后用药液喷涂枝干,可有效阻止病菌侵入。 3. 治疗枝干病害时不用刮树皮,先把病疤用小刀划成网状结构, 然后用药液对水稀释10-20倍液后均匀涂抹或喷雾。每隔7天喷一次,连用两次效果最佳。

有效成分

辛菌胺醋酸盐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,使药液喷到植物和病菌表面,形成均匀致密的保护膜,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、凝固蛋白、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(病毒)的效果。在推荐剂量内使用,可有效防治苹果树腐烂病。
注意事项
1. 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应不超过3次。 2. 使用时应穿防护服,带口罩、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。作业完毕,应立即洗手、脸及裸露皮肤部分。 3. 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避免药液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. 在低温条件有结晶,摇匀使用。 5. 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。 6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接触皮肤、眼睛,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丙就医。无特效解毒药,如有误服,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辛菌胺醋酸盐常见问题

辛菌胺醋酸盐能防治什么?

辛菌胺醋酸盐 1.8% 水剂登记的使用范围:棉花(枯萎病)、水稻(稻瘟病)、水稻(黑条矮缩病)、苹果树(腐烂病)、辣椒(病毒病)。

辛菌胺醋酸盐用量是多少,怎么用?

棉花枯萎病:300倍液,喷雾;水稻稻瘟病:80-100毫升/亩,喷雾;其余 3 项见本页使用方法和用药量。

辛菌胺醋酸盐的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?每季最多用几次?

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应不超过3次。

辛菌胺醋酸盐毒性大吗?

辛菌胺醋酸盐 1.8% 水剂的登记毒性为低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PD20101188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PD20101188,有效期至 2030-02-07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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