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0.62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汕头市金龙日化实业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WP20200005 · 还有 3 年 2 个月到期
2020-01-20 登记剩余 32%2030-01-19 到期
登记证号
WP20200005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0.62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20-01-20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用于卫生(家庭、宾馆、饭店、养殖场等室内场所)驱蚊,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,驱蚊效果更佳。 2. 使用时逆时针旋开瓶盖,注意不要碰及芯棒的顶部。将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。 3. 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;接通电源(220V),红灯亮时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 4. 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保持液瓶竖直状态,无需旋下液瓶。 5. 当药液用完,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然后更换液瓶。勿侧放或倒放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为芯棒结构,易挥发,可持续使用480小时,有效成分四氟甲醚菊酯属于菊酯类杀虫剂,在室内使用能够达到有效驱蚊的效果,使用方便,无需天天更换。
注意事项
(1)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严格按照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。 (2)本品仅用于室内,使用过程中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使用时确保药液瓶直立,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。当加热器工作时,请勿用手接触加热器,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。 (3)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~3年,如果使用过程中发现连续几夜后,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,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,请更换电热蚊香液加热器。 (4)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鱼缸、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避免宠物接触本品。 (5)更换或使用药剂后应彻底洗手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带产品标签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及时请医生诊治。吸 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不良症状持续及时请医生诊治。误 食:请立即携本标签送医就诊,尚无特效解毒剂,应对症治疗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避光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严防潮湿和日晒;防止贮运及装卸时由口、鼻吸入; 2. 远离火源与热源; 3. 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; 4. 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;贮运时的堆码方式应当符合安全、搬运方便的要求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0.62%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0.62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P20200005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P20200005,有效期至 2030-01-19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汕头市金龙日化实业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11片区2F、3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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