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0.8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临沂市兴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WP20150109 · 还有 3 年 7 个月到期
2015-06-25 登记剩余 24%2030-06-24 到期
登记证号
WP20150109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0.8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15-06-25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. 取出药液瓶,拧开瓶盖。将液瓶旋入加热器中,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。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 2. 药液用完后,请先切断电源,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。不用时直接拔下插头。 3. 无论使用前面插座或拖线板,请始终保持药液瓶垂直向上,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用于驱杀室内蚊子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。 2. 使用时注意通风,并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,勿在电扇下直吹。 3. 使用配套加热器可取得更佳使用效果,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。 4. 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。 5. 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用后洗手,过敏者禁用。避免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6. 长期不使用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上取出,加盖密封后置于避光阴凉处保存。 7. 严禁蚕室、蚕房及附近使用。 8. 废弃物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药液触及手、皮肤、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如误服或吸入不适,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2.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 4. 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0.8%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0.8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P20150109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P20150109,有效期至 2030-06-24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临沂市兴冠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南坊镇小杏花工业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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