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0.8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室内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WP20180015 · 还有 1 年 2 个月到期
2018-01-15 登记剩余 12%2028-01-14 到期
登记证号
WP20180015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0.8%
毒性
微毒
首次登记
2018-01-15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室内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1.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。 2. 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。 3. 将驱蚊器插上电源,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。 4. 用毕切断电源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蚊。
注意事项
1. 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与食品一起存放。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安全。 2. 对蚕鱼有毒、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。 3. 药液不可吞服。如误食,应即就医。 4. 使用时药瓶不要倾斜,以免药液溢出,如接触药液后应即用肥皂水冲洗。 5. 勿近火源,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避免阳光直射。 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使用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有误食,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及时送医院治疗。如接触药液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,并及时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防潮、防湿、避光贮存,置于阴凉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0.8%登记的使用范围:室内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0.8%的登记毒性为微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P20180015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P20180015,有效期至 2028-01-14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沿溪工业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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