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96% 原药

杀虫剂/杀螨剂 · 生产企业: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登记证有效
PD20151001 · 还有 3 年 7 个月到期
2015-06-12 登记剩余 24%2030-06-11 到期
登记证号
PD20151001
农药类别
杀虫剂/杀螨剂
剂型
原药
总含量
96%
毒性
中等毒
首次登记
2015-06-12

有效成分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为杀虫杀螨剂,是具有大环内酯的双糖类物质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。作用方式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,对作物无内吸作用,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,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 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用手直接开启包装;用药期间 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2. 本品如遇着火,消防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灭火剂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3. 泄漏处理: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进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,穿防酸碱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;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4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田。 5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 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 2. 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3. 若误服,立即引吐并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,丙戊酸等,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立即送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保持容器密封。 2. 远离热源和火源,加锁贮存,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。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。 3.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搬运作业时注意个人防护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常见问题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性大吗?
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96% 原药的登记毒性为中等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PD20151001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PD20151001,有效期至 2030-06-11,当前证件状态:有效。

生产企业

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

企业详情页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