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氟甲醚菊酯 93% 原药

卫生杀虫剂 · 生产企业: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

登记证已过期
WL20110136 · 已过期 11 年 10 个月
2011-12-05 登记已过期2014-12-05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WL20110136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原药
总含量
93%
毒性
低毒
首次登记
2011-12-05

有效成分

七氟甲醚菊酯标签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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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
本品为淡黄色透明液体,难溶于水,易溶于甲苯、丙酮等有机溶剂中,在酸性介质稳定。该产品能有效地防治蚊、蝇卫生害虫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如蚊香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靴和手套、口罩等劳保用品,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。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暴露部位皮肤。过敏者禁用。 2. 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勿在鱼塘附近和养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。 3. 如有洒漏,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,收集完全,置于合适容器中;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,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。使用后的废弃及清洗用水切勿污染河塘等水域。 4. 使用时开启包装物封口,旋开桶盖即可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 5. 孕妇、哺乳期的妇女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后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;接触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;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,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若误服、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应及时携标签就医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. 贮运时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混放混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 3. 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损坏,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
七氟甲醚菊酯常见问题

七氟甲醚菊酯毒性大吗?

七氟甲醚菊酯 93% 原药的登记毒性为低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L20110136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L20110136,有效期至 2014-12-05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

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大连路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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