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0.69%

卫生杀虫剂 · 用于卫生防治蚊 · 生产企业: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

登记证已过期
WL20100235 · 已过期 13 年 2 个月
2010-08-09 登记已过期2013-08-09 到期

该证件当前状态为“已过期”,不在有效登记期内。购买或使用前请核对包装上的证号,可改选同成分或同防治对象的有效产品。

登记证号
WL20100235
农药类别
卫生杀虫剂
剂型
电热蚊香液
总含量
0.69%
毒性
低毒
首次登记
2010-08-09

电热蚊香液使用方法和用药量

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,请按标签用量使用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)施用方法
卫生蚊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在使用时,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液体蚊香加热器内,然后接通电源。置换药瓶时,务必先断开电源。用后及时断电。该产品持效期可达336小时。

有效成分

电热蚊香液标签说明

摘自登记标签,点击展开

产品性能
本品能有效的驱杀蚊子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时要注意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 2.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3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4. 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。 5. 对废弃物和使用后容器的处理必须遵守现行的地方法规。
中毒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如果仍然不适。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。 眼睛接触:立即撑开眼睑,并用大量清水持续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。应当送医院治疗。若佩戴有隐性眼睛,则冲洗后应摘除。 吸入:转移至空气新鲜处。让患者休息。如患者呼吸停止,则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呼吸困难时,应给于输氧。切勿给失去意识的患者从口进食任何东西。 食入: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携标签就医。不要催吐,切勿给失去意识的患者从口中进食任何东西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性良好的地方,远离热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远离儿童贮存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原产地:日本;国内办事机构:住友化学(上海)有限公司

电热蚊香液常见问题

电热蚊香液能防治什么?

电热蚊香液 0.69%登记的使用范围:卫生(蚊)。

电热蚊香液毒性大吗?

电热蚊香液 0.69%的登记毒性为低毒。中毒急救措施见本页标签说明。

WL20100235登记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?

登记证号 WL20100235,有效期至 2013-08-09,当前证件状态:已过期。

生产企业

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的登记证书

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6号外高桥大厦706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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